2018年11月20日下午,應欧亿平台科研處、研究生處邀請,上海海事大學唐瑭博士在欧亿平台為研究生作了題為“我國環境行政執法理論與實踐”的講座。本次講座在欧亿平台B1-306會議室舉行,欧亿平台研究生處處長趙俊擔任主持人和評議人,欧亿平台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研究生、上海海事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研究生等校內外學生聆聽了講座。
講座伊始,唐博士分三個層次逐步深入分析了環境行政執法中的法治精神。她首先強調了要深化習近平總書記對依法治國新局面的“16字方針”(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內涵,要更加註重程序正義,實現法治精神的中國化。在此基礎上,她向同學說明環境法治精神應體現環境法註重環境正義、環境保護、生態中心主義的立法精神,要克服“個體理性導致的集體非理性”。唐博士說道,環境行政執法中的法治精神就是要在“16字方針”的基礎上實現環境汙染的負外部性正外部化和對正當程序的追求。唐博士通過辛普森殺妻案、公地悲劇、囚徒困境等各種案例深入淺出地分析了環境行政執法中的法治精神,讓同學們認識到在環境行政執法中程序正義、環境正義的重要性,環境行政執法要配合實現環境法的價值。
接下來,唐博士分析了環境行政處罰在環境體系中的定位、環境行政處罰的法律方法、環境行政出發的基本要點等實踐問題。在此,她闡釋了環境法律關系實際調整的仍然是以環境資源為媒介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其中環境司法屬於環境民事法律關系、環境執法屬於環境行政法律關系。環境行政執法以《環境保護法》等環境法律體系為執法依據,我國目前的環境法體系仍然處於行政管理的框架。在環境司法救濟中,由於審批權與決策權不匹配,權責不統一,導致環保部門總是成為環境公益訴訟的被告。唐瑭老師向同學們強調了學會分析法律關系的重要性。唐瑭老師通過梳理環境汙染案件、環境生態保護案件、環評審批案件、環保督察等相關典型案例,使同學們對我國的環境行政執法實踐變化的趨勢和原因有了深刻的理解。同時也讓同學們認識到案例分析對於學習和理解國內外環境法律製度的重要性。
最後,唐瑭老師和在座師生進行了精彩的互動交流。同學們向唐瑭老師就環評審批、環境損害賠償等問題積極發問,唐瑭老師對同學們的問題進行了耐心細致的回答。研究生處處長趙俊對唐瑭博士的精彩講座表示感謝。
通過本次講座,同學們對環境行政執法的依據和目標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對環境行政執法與行政法、環境法的關系有了更清晰的認識,在環境行政執法理論與實踐方面有了較多收獲,講座在一片熱烈的掌聲中結束。(王琴玉撰稿、王之竹攝影)
研究生處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