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1日晚上,應欧亿平台法律學院邀請,京衡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副主任、著名青年刑辯大律師鄧學平先生在欧亿平台舉行了一場題為“法律思維的養成與法學學習的誤區”的實務講座。本次講座在欧亿平台主教202A教室舉行,欧亿平台法律學院劉英明副教授擔任主持人和評議人,法律學院王衛明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資深編輯金龍先生等校內外嘉賓和學生近百人聆聽了講座。
講座伊始,鄧律師強調了法律思維的獨特性和重要性。他說,法律思維看不見摸不著,但是其在我們學習以及今後參與工作都具有重要作用。鄧律師將法律人應當具備的法律思維能力概括為10項,其中包括邏輯思維、證據思維、經驗思維、精確思維、逆向思維、理性思維、底線思維、結構性思維、社會思維。鄧律師通過社會熱點案例,以及其在實踐中遇到的各種案件,譬如昆山反殺案、湯蘭蘭案、紫藤巷案、杭州保姆縱火案等深入淺出地分析了這些思維能力的含義與作用,讓同學們認識到法律人應當善於通過語言來探尋真相,學會準確地抓取信息。他說,在刑事訴訟中,不僅應重視正面證據還應重視反面證據,運用逆向思維去偽存真,法律人只能講法律事實,而法律事實必須要有證據印證。當證據短缺時,我們很多時候只能借助經驗思維,運用生活常理進行彌補。同時,我們作為法律工作者應當運用理性思維獨立地思考,要學會識別民意,對案件的價值判斷應當建立在事實判斷之上,不可人雲亦雲。除此之外,在從事法律事務中還應具備風險意識,防範風險,做最壞的打算。
接下來,鄧律師給同學們介紹了法律學習的誤區,著重強調了學習法律不應過於重視背誦記憶,對法律條文要理解比較,懂得法律條文的準確內涵與製定原因。學生在學習中不應將各部門法孤立地看待,應將各科法律當作整體來學習看待。鄧律師還強調作為學生應註重綜合知識的積累,在課外應涉獵社科、經濟類的書籍。作為法學生應註重能力培養,大學是培養法律能力的地方,而非單純地學習知識。學生應提高閱讀理解能力、歸納概括能力、口頭溝通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在寫作過程中必須註重邏輯清晰、結構準確、文字規範。
報告結束後,劉英明副教授對本次報告作了簡要評議。劉英明老師高度評價了本次報告,他說,整個報告體系清晰,內容充實,娓娓道來,引人入勝。鄧律師這種基於大量親身經歷的案例,然後進行反思總結、抽象提煉的方法,值得我們認真學習!鄧律師結合實際案例,分析到法律只講大原則、沒有細密操作性細則的危害,對我們啟發很大,希望我們培養的學生,無論將來幹什麽,都要認真細致、精益求精。劉老師最後建議鄧律師早日寫成一部經典的中國版《辯護的藝術》,不能讓威爾曼美國版《辯護的藝術》一直獨領風騷。
最後,鄧學平律師和在座師生進行了精彩的互動交流。同學們積極向鄧律師發問,鄧律師對同學們的問題進行了耐心細致的回答並贈書留念。講座結束後,學生紛紛走向前臺和鄧律師合影或請鄧律師簽名。
通過本次講座,同學們懂得了法律人所應當具備的法律思維和應當具備的核心能力,這為聽講學生今後學習提供了指引與方向,同學們有了較多收獲,講座在一片熱烈的掌聲中結束。(彭建東 撰稿、攝影)
法律學院、研究生處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