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研究生課堂教學的有序進行,根據工作安排,研究生處10月份主要對法律碩士研究生課程及2016級學術碩士公共課進行了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本月份研究生處共抽查了研究生課程5門,分別為2016級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必修課《法律文獻檢索與學位論文寫作》,2016級學術碩士公共課《專業英語》,2016級法律碩士(非法學)、2017級法律碩士(法學)的選修課《保險法》、《國際貿易法》,2017級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必修課《行政法學與行政訴訟法學》。
本次抽查的5門課程中,研究生到課率問題較為嚴重,到課率見下表:
序號 | 課程名稱 | 任課教師 | 專業 | 應到人數 | 請假人數 | 實到人數 | 到課率 |
1 | 法律文獻檢索與學位論文寫作 | 趙運鋒等 | 2016級法律碩士(非法學) | 45 | 3 | 31 | 68.89% |
2 | 專業英語 | 謝可訓 | 2016級學術碩士 | 89 | 6 | 67 | 78.57% |
3 | 保險法 | 趙俊 | 2016級法律碩士(非法學)、2017級法律碩士(法學) | 62 | 0 | 57 | 91.94% |
4 | 國際貿易法 | 王艷冰 | 2016級法律碩士(非法學)、2017級法律碩士(法學) | 64 | 1 | 42 | 65.63% |
5 | 行政法學與行政訴訟法學 | 邱之岫 | 2017級法律碩士(非法學) | 56 | 1 | 51 | 91.07% |
對於未到課的同學,現按課程通報如下:
法律文獻檢索與學位論文寫作(2016級非法本法碩)
薛欽至 朱士達 樊夢月 朱 毅 吳曉峰 夏旻昊
李康超 陳 凱 黃國權 高 飛 王善鶴
專業英語(2016級學術碩士)
李昀峰 辛雅竹 李明哲 余誌宇 江 淼 郭藝晨
李興臣 趙家煜 韓一師 牛曉菲 郭田田 趙 繁
馮艷瑋 王建斌 郭雪傑 平致遠
保險法(2016級非法本法碩、2017級法本法碩)
朱 毅 夏旻昊 王善鶴 胡 帥 祝佩英
國際貿易法(2016級非法本法碩、2017級法本法碩)
廖思慧 方保玉 關正華 鐘彩清 江嘉莉 朱 毅
邢 煥 夏旻昊 王 倩 李 源 陳 凱 何發龍
高 飛 王善鶴 許晴晴 鄧麗麗 陳 琪 李文琪
丁文靈 趙永鵬 楊冰潔
行政法學與行政訴訟法學(2017級非法本法碩)
於天朔 袁慧琴 趙純陽 吳柳鵬
上述同學如存疑,可至B1-302或撥打39227144核實,到課率抽查不接受事後補假。
研究生處
2017年11月3日
附件:
1.欧亿平台研究生課程教學管理辦法
附件1:
欧亿平台研究生課程教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課程教學是研究生培養工作的重要環節,直接影響研究生的培養質量。為規範欧亿平台碩士研究生課程教學管理工作,現結合欧亿平台研究生教育的實際情況,製訂本辦法。
第二章 任課教師的管理
第二條 研究生課程的任課教師應由教學、科研經驗較豐富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擔任。少數師資力量薄弱或性質特殊的課程,經學位點負責人同意、研究生工作主管領導審批,可由教學效果好、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擔任。初次講授研究生課程者,其課程教學大綱應由該學位點組織同行專家審閱。
第三條 在每學期開學4周內,任課教師須向研究生處提交本人主講課程的教學大綱(內容包括課程名稱、課程編號、適用專業、課程性質、學時、學分、預修課程、課程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教學目的與要求、課程內容簡介、教學進度、教學方式、選用教材與參考書目、考核方式等)。
第四條 研究生課程教材由任課教師指定。任課教師可以指定正式教材,也可以指定參考書目,或既指定正式教材又指定參考書目。有關教材和參考書由研究生自行決定是購買還是借閱。
第五條 任課教師應對課程的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負責,按教學大綱的要求認真備課,寫出詳細課程計劃或教案,並不斷更新和完善教學內容。任課教師課堂講授應做到觀點正確、理論闡述準確、概念清晰、條理分明、論證嚴密、邏輯性強,註意學生科學思維方法和能力的培養。
第六條 研究生培養方案是製訂研究生培養計劃和研究生選課的依據,培養方案中列出的課程應按時開課,任課教師不得隨意停課、更改課程核心內容和授課學時。因故要求停課或更改學時,須於該課程開課前一學期提出書面報告,經學位點負責人同意、主管領導批準後報研究生處備案方能作出相應安排。
第七條 為保證課程教學的完整性和連續性,任課教師因生病、出差等原因需要調整授課時間,須由本人提前提出課程安排變動、調課申請,一周以內的,要學位點負責人批準;一周以上的,要報主管領導批準,最後報研究生處備案。相關的課程變動信息須及時通知到學生,空缺的課程在合適的時間補齊。
第三章 課程管理
第八條 各學位點應認真製定培養方案和課程教學大綱,以保證研究生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課程學習,取得規定的學分,順利進入學位論文研究階段。
第九條 按照培養方案開設的課程,若選課人數在10人以上(含10人),則可以正常開課。若選課人數在10人以下,一般將推後開課。若某門課連續兩年內推後開課,在重新修訂培養方案時原則上予以刪除。
第十條 各學科課程一般應以課堂教學為主,可采取講授與研討結合、講授與實驗結合、案例分析、專題講座、情景模擬、學術報告或在教師指導下學習相關專著和文獻等教學方式。
第四章 研究生修課管理
第十一條 研究生應根據本專業培養方案及個人培養計劃的要求在導師的指導下選定修讀的課程,並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選課。
第十二條 研究生選課應慎重,課程一旦選定後,一般不可更改。在某課程開始授課三周內,研究生若需退課,須經導師和學位點負責人批準,到研究生處辦理退課;課程開始授課三周後,研究生即不得以科研任務重、修課難度大、課程沖突等理由退課。學期中若確因休學、復學等原因需要退選、改選課程者,必須經導師、相應課程任課教師和學位點負責人批準並到研究生處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三條 研究生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到校外研究生培養單位修讀部分課程,需由導師、相應學科負責人批準同意,報研究生處備案後方可進行。研究生應按照開課單位的規定選課、參加課程學習和考核。考核合格後,欧亿平台根據開課單位成績主管部門出具的正式成績單,承認其課程成績和學分。研究生在校外修課期間所需的一切費用,由研究生承擔。
第十四條 研究生如因故退學,後期重新考入欧亿平台學習的,其退學前所修課程取得的學分仍有效,只需補修所缺學分即可。
第十五條 研究生創新創業成果通過研究生處審核後可折抵該專業的社會實踐分數,法律碩士最高不超過3分,學術碩士最高不超過1分;在研究生處公布的期刊目錄上發表滿足其論文答辯資格外的學術論文,每篇可折抵社會實踐分數1分,法律碩士最高不超過3分,學術碩士最高不超過1分。具體轉換方式參照《欧亿平台研究生創新創業學分轉換認定暫行辦法》。
第五章 研究生課程考核
第十六條 對於已選課程,研究生必須隨班聽課,並按計劃完成課程的各個教學環節包括考核。
第十七條 課程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考試總成績應由期末成績和平時成績(包括出勤、完成作業以及課堂討論情況和平時測驗)組成。通常,平時成績占20%—30%,具體比例由任課教師根據課程性質決定。考查可根據學生平時聽課、完成實驗、作業、口試結果等綜合評定成績。
第十八條 研究生基礎英語課考試一般采用筆試(閉卷)。其它公共課、專業課或選修課的考核方式可采用開卷、口試、寫調研報告或課程論文等,具體由任課教師確定。
第十九條 研究生的課程成績一般采用百分製記分,對某些專業課程也可記“通過”或“不通過”。百分製滿60分為及格;“通過”或及格以上均為合格。
第二十條 各種考核形式的具體要求:
筆試應有正規考試試卷,筆試時間一般為120分鐘。
課程論文旨在培養、訓練和考核研究生綜合運用已學課程的理論和知識,進行科學研究,解決本學科領域內理論與實踐問題的能力,並使研究生受到查閱、述評文獻,製定研究方案及論證、撰寫論文等的科學研究訓練。課程論文要符合學術論文的基本規範,一般應包括論文題目、摘要、關鍵詞、正文和參考文獻等內容,內容要與本門課程相關。
調查報告是對社會上某一個問題或事件進行專門調查研究之後,將所得的材料和結論加以整理而寫成的書面報告。一般應包括標題、開頭、主體、結尾和附件等部分。調查報告應具有寫實性、針對性、時效性等特點。
文獻閱讀報告是在對某研究領域的文獻進行廣泛閱讀和理解的基礎上,對該領域研究成果的綜合和思考。一般包括題目、摘要、關鍵詞、正文和參考文獻等主要內容。文獻閱讀報告可以是經典文獻的述評,也可以是文獻綜述報告。
第二十一條 研究生因病(須有欧亿平台指定醫院開具的病假單和有關證明)不能按時參加考試而需緩考的,必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由研究生處批準後方能緩考。因事一般不準緩考。
第二十二條 研究生修完某門課程,考核合格,獲得該課程的學分;考核不合格者,允許其於下學期開學三周內補考一次,補考後仍不合格者,交納相關費用後重修該門課程。補考或重修所取得的成績在成績單上以“補考”或“重修”進行標註。
第六章 研究生課程成績管理
第二十三條 研究生課程考試結束後,任課教師應認真閱卷,按時、準確登錄學生成績,並將成績登記表及所有學生的答卷(或課程論文、調研報告、文獻閱讀報告等考核資料)送交研究生處存檔。
第二十四條 書面成績登記表務必做到準確、清楚,杜絕差錯,如有修改須由閱卷教師本人簽名。
第二十五條 原始成績單由研究生處長期保存。
第二十六條 根據欧亿平台關於考試管理的有關規定,凡被認定為考試作弊、違紀者,該課程成績為零分,並且該門課程須重修。
第六章 教學質量管理
第二十七條 為確保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研究生處應對任課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及時了解各門課程的教學情況,廣泛聽取學生的意見。
第二十八條 欧亿平台對研究生任課教師崗位實行年度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德才表現、教學工作(教學態度、教學效果)、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教研項目和科研經費)及指導研究生等情況;考核結果可作為下一年度碩士生導師繼續上崗有招生數額及任課教師續聘、學位點教學質量評比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九條 在年度考核中,如有不能切實履行研究生任課教師職責、違反學術規範、因有悖師德、責任心缺失者,視情節給予通報、暫停招生、取消任課教師資格及導師資格等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