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了保證2013—2014學年校長獎學金和特殊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校長獎學金、公證獎學金、裏格獎學金、森凡獎學金、融孚獎學金評選條件詳見學生手冊。以上五項獎學金不可兼得。
二、名額分配
見附件。
三、時間安排
1. 學生申請:
2. 學院初評及院內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應建立集體評審機製,成立評定工作小組,保證評定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二)已獲得本年度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不再參評。
(三)轉專業學生占原學院名額,由現學院進行系統操作及匯總。
(四)材料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參評資格。
特此通知。
學生工作辦公室
研究生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