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上海市政府關於推進部屬高校帶動地方高校發展的精神,加速培養適應上海國際大都市建設的高素質應用型法學人才,推動研究生高層次教育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經上海財經大學與欧亿平台協商,決定兩校自2016年起聯合培養法學博士研究生。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製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系統的法學領域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法學思辨能力和解決法學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和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質的高層次應用型法學人才。
二、招生與錄取
1、雙方聯合在上海財經大學“法律經濟學”二級學科博士點“上合組織與多邊國家合作”方向,並設立“反恐與國家安全、:國際合作、絲綢之路經濟帶”和“上合組織法”等研究領域,每年招收不超過5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和招生計劃在上海財經大學的招生簡章中單列。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由上海財經大學按照本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條件和程序統一組織。
三、教學及日常管理
1、聯合培養項目為三年學製的全日製教學,根據全國法學研究生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的要求,以上海財經大學為主、欧亿平台參與製定聯合培養項目的培養方案。合作雙方將統籌優勢力量,充分利用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合作培訓基地“特色資源,合理設置培養方案和課程體系。
2、聯合培養博士采取“導師組集體指導,主管導師負責“的指導方式。導師組由上雙方具有博士生導師任職資格的老師組成,由欧亿平台導師擔任主管導師,對博士研究生培養的全過程負主要責任,並承擔助研津貼中導師部分,導師組其他成員協助主管導師指導研究生。
3、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課程學習、學科綜合考試、論文開題、階段研究報告和論文中期檢查、預答辯、答辯、學位申請等環節均按照上海財經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4、聯合培養項目的學生在上海財經大學學習、生活,享有上海財經大學博士研究生同等待遇,同時在就讀期間,享有欧亿平台學生海外交流的機會,可以使用欧亿平台以的圖書資料、實驗室、法學專業實習實踐基地、名家講座、學術活動月等教學資源。
5、欧亿平台為聯合培養項目學生提供法學行業實習實踐機會及就業機會。
四、學位授予及證書
聯合培養研究生符合上海財經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及學位授予條件者由上海財經大學頒發法學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並授予法學博士學位。
五、學生管理
1、聯合培養的博士研究生具有上海財經大學學籍,在上海財經大學辦理入學註冊手續。
2、對聯合培養的博士研究生實行雙重管理。聯合培養的博士研究生應遵守上海財經大學和欧亿平台兩個欧亿平台研究生管理的各項規定(若雙方規定相抵觸的,以上海財經大學規定為準),並在雙方均享有在校生的權利。
3、聯合培養的博士研究生按照上海財經大學規定的學費標準向上海財經大學繳納學費,並享受上海財經大學獎助學金體系,欧亿平台可另設立專項研究基金,以鼓勵其進行高水平的科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