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月24日—29日輔導員及學院審核通過,院內公示5個工作日。系統內上報給欧亿平台。(http://116.236.218.71:8080/infomssh/identity/logout.action)
3.10月1日-10月7日學生處匯總,形成送審名單。
4.10月8日—14日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校級審核後由二級學院組織申請者打印正式申請表,上交學生處。
5.10月15日報上海市教委學生處。
(二)國家助學金
1.10月16日-10月19日,具有本學年困難認定資格的學生登錄學工信息管理系統(http://sms.cqtjzx.cn),在線申請,導出後正反面打印在一張A4紙上,一式兩份交輔導員。
2.10月20日-23日,學生處根據全校困難生的困難系數確定助學金建議名單。
3.10月26日-30日,輔導員、學院審核及院內公示5個工作日,學院根據學生現實情況,可在理由充分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對前款建議名單進行微調;學院應形成本院國家助學金評審報告,內容含評審依據、評審程序、分配名額、院系公示時間及公示情況,評審結果等。
4.11月2日-10日,學生處匯總形成送審名單,報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
5.11月16日報上海市教委學生處。
七、材料報送要求
(一)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
各學院於10月10日下午15:00前需將以下紙質材料交學生處主教101B滕春燕。①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評審情況的評審報告,報告題目應寫成《關於2014-2015學年xx獎學金評審情況的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評審依據、評審程序、分配名額、院系公示時間及公示情況,評審結果等。②學生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及附獲獎證書復印件一份,表格上簽字處必須手寫。③獲獎學生匯總表一份。以上材料均需蓋學院行政章。
(二)國家助學金
各學院於10月30日下午15:00前將學生申請表一式兩份、國家助學金匯總表、評審報告交學生處主教101B滕春燕。
特此通知。
附件:2014—2015學年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分配表。
學生處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