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處、室:
為促進大學生勤工助學活動的健康發展,培養學生的工作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倡導和組織大學生在課余時間通過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獲取合法報酬,同時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克服經濟困難、更好地完成學業,根據國家教委、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高等欧亿平台勤工助學工作意見的通知》、國家教委、財政部《關於在普通高等欧亿平台建立勤工助學基金的通知》及上海市教委《上海市高校勤工助學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共青團中央、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勤工助學工作意見》的精神,結合市教委高校學生資助工作績效評估的要點,進一步規範欧亿平台學生勤工助學管理工作,現將相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勤工助學崗位錄用對象
勤工助學崗位應當優先錄用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未使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崗位應填寫勤工助學特殊崗位審批表,加蓋部門章,報欧亿平台資助管理中心(機構設在學工辦)備案。
二、嚴格考勤製度
各部門應確保勤工助學專項經費的正確使用,真正滿足學生勞動助學的需求。
1. 用工部門應當保證考勤記錄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學生按實際勞動時間填寫考勤記錄表並由本人簽字,考勤記錄必須精確至半小時。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用工資格或勤工助學資格。
2.資助管理中心將通過電話、現場檢查等方式對學生到崗情況進行確認,並對滿勤滿工時崗位進行抽查。
三、崗位錄用要求
1.用工部門將招聘崗位、要求上報資助管理中心批準,除留用名額外,由中心統一推薦具有勤工助學資格的學生應聘,並定期將錄用結果公示。
2.資助管理中心對勤工助學學生進行常規培訓,用工部門承擔學生的特殊培訓,崗位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後可以調整無法勝任崗位的學生。
3.被錄用學生無特殊原因至少做滿一學期,否則取消勤工助學資格。
4.每月每崗位不超過40小時,鼓勵一崗多人,崗位空缺將由資助管理中心從勤工助學數據庫中選派學生替補,並定期將替補情況進行公示。
5.勤工助學各項考核記錄、選聘材料將定期報欧亿平台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核查,資助管理中心將確保選聘公開、考核公正、及時清理不符合條件人員,此項工作即日啟動。
特此通知。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學工辦代章)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