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了激勵熱心慈善公益、勤奮學習、勇於進取的優秀學生,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決定在欧亿平台設立“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慈善教育基金助學金”,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標準
資助對象:共計15名,全日製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家庭經濟困難,熱心慈善公益,品學兼優;
資助標準:每人2000元。不與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重復享受。
二、申請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等級在一般困難(含一般困難)以上;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樂觀向上;
3、學業成績良好,原則上無不及格現象;
4、積極參加校內外慈善義工活動,熱心公益,無私奉獻;
5、自強不息,追求卓越。勇於克服在經濟、生活、學習或其他方面面臨的困難,表現出頑強的毅力,拼搏進取。
三、申請名額分配
法律學院、經濟法學院、國際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國務學院、高職學院、社會管理學院每學院推薦兩名;
研究生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文學院、外語學院每學院推薦一名。
三、申請與評選流程
1、學生申請
6月11日—12日,學生登錄學工辦網頁下載並填寫《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慈善教育基金助學金申請表》,申請表中“我的感想”部分可附頁。申請表請於6月12日(星期四)前交所在學院。
2、學院審查、上報
各學院按名額分配要求及申請條件對申請學生進行審查,在《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慈善教育基金助學金申請表》中簽章,6月12日(星期四)下午3:30前將申請表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教101B)。
3、資助管理中心評審、公示
資助管理中心組織對學生申請進行評審,並對評審產生的受助學生名單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有異議的向資助管理中心提出。
4、基金會批準
經過公示的15名受助學生名單報上海市慈善基金會審批。批準後的學生為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慈善教育基金助學金獲得者。
資助管理中心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