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專家學者座談會並發表重要講話時強調:“人民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基石,只有構建起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織密防護網、築牢築實隔離墻,才能切實為維護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人民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基石”,進一步豐富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強化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特別是把人民安全與人民健康放在一起論述,是一個全新的視角,含義十分深刻。
人民安全的基本內涵
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具有一定的階級內容和歷史內容。我國《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宣示了人民在我國的最高地位。人民主要是指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是歷史前進的動力。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豐富並發展了新時代“人民”的內涵,在界定人民的內涵時把“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的提法改變成“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愛國者”;深化了新時代黨的宗旨,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充分滿足和努力實現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
人民安全是一個整體性概念,內涵非常豐富。對人民安全應當從人民生命安全、財產安全、身體健康、心理健康、生態安全等五個方面理解,而不能認為人民安全僅僅是平安建設所指的內容。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就提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加快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作為執政黨和人民的政府有義務滿足人民群眾在生命安全、財產安全、身體健康、心理健康、生態安全等方面的需求,並提供具有可及性的保障,讓人民群眾具有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從國家安全、人民福祉的大局看,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必須落實到社會治理的各方面、各環節。社會的良性運行需要建立在人民“平安+健康”的基礎上,健康治理是社會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根基在民、血脈在民,我們所有的工作都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的實現。
人民安全是以全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的安全戰略,是國家安全的核心內容。從國家的產生和存在來看,任何一個國家要作為國家存在,都必須在其領土上具備一定的人口,即一定數量、具有該國國籍的公民。沒有人民也就沒有國家,這是最簡單的道理。國家的存在不是為了統治人民,而是為了保護人民,即維護人民的合法權益,讓人民過上好日子。如果失去了人民安全,國家安全就難以保障,執政黨的執政地位也岌岌可危。因此,無論在什麽時代、無論在什麽情況下,也無論一個國家的國體政體如何,國家安全都必然包括人民安全。
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黨中央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不惜一切代價救治患者,費用由國家承擔的舉措,深刻體現了人民安全的理念。堅持人的生命高於一切,不論年齡、性別、貧富,為挽救每一個生命傾盡全力,這是中國抗擊疫情的核心邏輯,也是短時間內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略成果的最重要原因。
沒有人民就沒有國家,沒有人民安全也就沒有國家安全。人民安全不僅與領土安全、主權安全等一樣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內容,而且是比國家安全其他方面的內容更為根本的核心內容。
人民安全與國家安全、政治安全的邏輯關系
2018年4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堅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國家利益至上的有機統一,人民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宗旨,政治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根本,國家利益至上是國家安全的準則,實現人民安居樂業、黨的長期執政、國家長治久安”。
任何主權國家都會強調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處於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國家安全狀態的能力。概括地說,對國家安全進行考察或者評價是從兩個方面進行的,一是是否具有安全的狀態,二是有沒有維持安全狀態的能力。
政治安全是指國家主權、領土、政權、政治製度、意識形態等方面免受威脅和危害的狀態。毋庸諱言,在我國政治安全的核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的有效性和執政地位的穩定。政治安全在我國表現為:不僅對外保持國家的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對內保持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和社會主義政治製度的穩固,還必須確保馬克思主義主流意識形態占據主導地位以及社會穩定。
在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國家安全的三者關系中,人民安全居於核心地位。決定執政黨存亡、國家安危的因素很多,最核心、最關鍵的是人民群眾能不能當家作主,過上好日子。
探索“整體智治”實現人民安全的有效路徑
實現人民安全,對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社會是一個不停運轉的整體,而政府職能部門則是有分工的,部門分工負責如何成為優化社會整體運行的動力而不是阻力,一直是公眾的迫切期盼。有學者提出了“整體智治”的概念,值得研究借鑒。
“整體智治”包含兩個關鍵詞:“整體”和“智治”,強調的是從整體出發的智治,通過智治達到整體治理的效果。“整體智治”不是“整體治理”與“智慧治理”的簡單疊加,而是兩者的有機結合。“智慧治理”為“整體治理”提供技術支持,助力治理主體的有效協調;以提升治理有效性、創造公共價值為目標的“整體治理”則為“智慧治理”提供方向。所以,“整體智治”指的是政府通過廣泛運用數字技術,推動治理主體之間的有效協調,實現精準、高效的公共治理。
可見,“整體智治”不是簡單的數字化,甚至也不僅僅是智能化。對城市治理而言,關鍵是要實現智慧化,要讓相關技術或平臺,做到實戰中管用、基層幹部愛用、群眾受用。人民安全是人民過上好日子的整體目標,整體智治是造福於民的可行之路,在具體的操作環節還需要 “大膽闖、大膽試”,在不斷改進的過程中逐步完善。
(作者為欧亿平台教授、上海市社會建設研究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