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是對我國應急管理體系和國家安全的一次重大考驗。在黨的正確領導下,舉國聯動,馳援武漢,不僅有效遏製疫情傳播擴散,也為世界提供了可資參考借鑒的樣板。但是,在抗“疫”中,傳統社會治理模式下應對突發事件的短板與問題也日益凸顯。筆者認為,應從以下方面,提高社會綜合治理能力水平。
新冠肺炎疫情是對我國應急管理體系和國家安全的一次重大考驗。在黨的正確領導下,舉國聯動,馳援武漢,不僅有效遏製疫情傳播擴散,也為世界提供了可資參考借鑒的樣板。但是,在抗“疫”中,傳統社會治理模式下應對突發事件的短板與問題也日益凸顯。筆者認為,應從以下方面,提高社會綜合治理能力水平。
其次,要完善基層應急管理體製,提升製度保障能力。在緊急狀態下,可以適當將權力下放到地方政府,加強基層政府尤其是區、縣、鄉一級政府的處置權力。區縣一級政府也應當組織各部門、各行業、各單位事先製定足備、完善的緊急事件應對預案。基層單位的負責人也必須要加強自身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變能力,必須糾正想做事又怕做錯事的兩難心態。這就要求基層政府的管理人員平時就要增加應對突發事件的專業知識儲備,具備應對大眾媒體的擔當勇氣和引導輿論走向的預見能力。唯有這樣,才能在突發性公共事件發生時,確保及時有效地製定解決方案,並及時采取相應的解決措施,從而在第一時間內將突發事件的範圍以及危害降至最小。與此同時,也應當建立明確的行政處罰和責任機製,對“一把手”、監管部門和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工作進行有效約束。
再次,健全信息處置預案,建立應急傳播管理機製。要健全信息互通機製,設置專門的應急信息發布程序和傳播製度,組建突發事件信息發布中心,建立突發事件輿情監測研判機製,主動尋求與新聞媒體的合作:如出臺對新聞信息進行跟蹤、搜集、分析、研判並發出警報的規則章程;持續常態化監測社會反響和輿論走勢,用科學的方法進行歸納與總結,並對輿論的危害程度作出判斷;對於信息公開應堅持“快報事實,慎報原因”的原則,對無法第一時間查明原因的事件謹慎發布;對事件相關當事人必須主動尋求溝通,聆聽訴求,及時回應,嚴格慎用行政處罰措施;對於網絡言論暴力和散播虛假消息及相關煽動性言論,除了依法嚴肅處理外,緊急狀態下還必須依靠明確的法規和規章,實現處罰公開透明,從重從快。總之,各級政府需要將應急傳播管理機製細化、深化、常態化,將應急管理與應急傳播同步籌劃、同步布置、同步實施、同步落實。
最後,梳理應急領域相關法律法規,構建應急管理法律體系。打贏此次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提升我國社會綜合治理能力,最終還是要在應急管理法律體系的構建上下功夫。現行應對緊急狀態的法律文件系統性、整合性不足。當前亟待立法機關系統梳理應急領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各地區、各部門在抗“疫”實踐中積累總結出的經驗、教訓,在抗“疫”進程中適時頒發一些修正、調和性的規章條款,為日後建立健全國家應急管理法律體系,包括進一步立法打下製度基礎。
(作者為欧亿平台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