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人工智能專題進行集體學習時強調:“要加強人工智能同社會治理的結合。”當前,人工智能在法律領域的應用逐漸得以拓展。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與科大訊飛合作研發的“刑事案件智能輔助辦案系統”(206系統)集中體現了人工智能在司法審判中的應用。這個人工智能輔助辦案系統,體現了科技與司法的較好融合。但是,為什麽要在司法審判中引入人工智能?其價值或使命是什麽?需要我們進一步思考和總結。
第一,人工智能使得審判效率大大提高。隨著社會矛盾的加劇,“案多人少”是各級司法部門普遍存在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統計表明,當前法官每年人均辦案數量是2008年的3倍,長三角地區很多基層法院的法官每年辦理案件多達400件以上。5+2、白加黑,甚至7+24的繁重審判工作成為常態,使得法官飽受身體與精神的雙重壓力,亟需通過技術手段提高審判效率,減輕司法人員的負擔。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不斷發展與應用,互聯網法院、無紙化辦案、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等提高審判效率的做法不斷湧現。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廣泛應用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系統之後,司法效率大大提升。例如,該院在兩年前,書記員有120余人,而如今在案件數量不斷攀升的情況下,書記員只有30人左右。大部分書記員的工作被人工智能所替代。因為人工智能技術的司法應用,大大提高了審判效率,解放了大量的司法輔助人員。很多書記員可以經過專業培訓轉崗為法官助理或其他崗位,辦理其他更為重要的審判事務。
第二,人工智能司法應用讓“公正能夠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系統最大的特點就是通過技術手段將證據標準化、程序化、模塊化之後,人工智能技術可以將所有的證據完整的呈現在控辯雙方及法官面前,證據的質證、辯論全程可視,證據之間的瑕疵也會被立即發現並提示給所有的人。而且,所有的證據均是從一開始就被固定下來,不可被篡改。當然,現在的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系統,還處於初步階段,將來如果再加上區塊鏈技術,證據的可靠性更強,任何人都無法對其做手腳。可以真正實現“陽光下的審判”“可視化的公正”。正是因為“公正能夠看得見”,也會有效避免冤假錯案的產生,實現法律最本色的公正價值。
第三,人工智能的司法應用使法律真正成為科學。這裏的“科學”一詞指的是自然科學中的“科學”,即Science。一般認為,法律屬於社會科學範疇。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最大的不同在於,社會科學具有更大的抽象性、概括性,甚至是模糊性和渾沌性特征。而自然科學帶有更強的具體性、客觀性,甚至是精確性和統一性。社會科學主觀假設較多、思辨色彩較濃,自然科學客觀公理較多、實證要求嚴格。正是因為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差異,法律的科學性特別引人關註。而人工智能的司法應用,讓證據數據化,並按照算法設定的證據標準、證據規則、證據分析,綜合成千上萬個同類案件的智能學習、歸納、總結,經過嚴格程序,一步一步推導出判決結果。因此,判決結果就像按照“數學公式”一樣被推導出來,經過設定的采集點、關鍵詞和證據分析,判決書就會自動生成。經過法官的審核就可以被確定為審判結果。這樣一來,法律被公式化、科學化,因而成為真正的科學!這樣的法律將會大大減少甚至杜絕同同類案件不同判決結果的問題。
綜上,如果司法程序的效率大大提高,人們打官司不在經過漫長的審理期限,司法的便利化程度便會大大加強,訴訟解決紛爭則廣為接受。如果司法公正能夠以看得見的方式得以實現,讓公正顯現在陽光下,而且公正的結果就像科學推導、公示演算那樣得出,那麽人們對法律的信仰便會不打折扣的實現。如果法律被信仰了,依法治國就自然而然的實現了,法律的終極目的也就達成了!
當然,人工智能的司法應用,並非一蹴而就的,要做到兩個適應:
一是要適應人工智能的時代節奏。人工智能時代的節奏很快。2016年,AlphaGo以4:1戰勝了世界圍棋高手李世石,世界嘩然。但僅僅三個月後,AlphaGo Zero便以100:0的成績戰勝了AlphaGo,變化之快真是難以現象。如果說把人工智能的司法應用定位為輔助審判,隨著人工智能司法應用的程度加深,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的程度也會提高,可能從一開始的1%,逐漸提高到50%,再到99%。也就是說,大量的工作被人工智能所替代,人工審判的比例越來越低。如果所有的案子都可以用人工智能審判的時候,而且人工智能發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司法案件可以實現秒判。可能把案情輸進去,一按回車鍵,判決結果就出來了。那麽我們訴訟法規定的3個月、6個月的審理期限可能會發生重大變化。因此,像這樣的節奏,司法審判必須做好應對。
二是要適應知識結構的變化。在人工智能時代,無論是法學教育、法學研究,還是法律實務,都要適應知識結構的變化。例如,之前,《法律文書寫作》是一門非常重要的課程。但是,隨著人工智能的廣泛應用,起訴書、上訴書、代理詞、辯護詞、判決書等各類法律文書,可以通過人工智能直接生成,而且,機器按照固定算法和程序寫出來的法律文書有時可能比人工寫得還要好,可能毫無差錯。那麽《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開設的必要性就要大打折扣了。同時,司法人員必須掌握很多人工智能的基本知識,包括人工智能基本原理、Phython程序語言、機器學習基本知識、數據分析和數據挖掘等等。比如欧亿平台人工智能法學院就培養懂人工智能的法學人才,人才培養體系中加入了大量的人工智能基本知識課程、人工智能與法學高度融合的課程。
反過來說,人工智能的司法應用,提高司法效率、讓公正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讓法律成為真正的科學、讓法律被信仰是需要成本的。這些成本應當在法學教育階段就應當投入,而非等到法院、檢察院等實務部門中再予以投入。也就是說,要讓法學院的學生培養成能夠適應高效審判、公正審判、能夠把法律科學化、讓法律被信仰的人才。
(楊華 上海市法學會人工智法治研究會副會長,欧亿平台人工智能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上海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