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 14:40
根據中央紀律檢查體製改革總體部署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要求,2016年,上海市紀委對中央和市委有明確要求、條件基本具備、工作中看得準的,立行立改,以一項項具體改革,推動整體工作發展。
采取有力措施壓實“兩個責任”。各級黨委和紀委認真貫徹落實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問責條例等黨紀黨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層層壓實。健全述職述責、談話、檢查考核等機製。對各區及下屬基層紀委執紀問責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有關單位逐一整改。各級黨委和紀委嚴肅問責,推動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2016年,全市共對57個違紀問題、78人實施責任追究,涉及32名局級幹部、18名處級幹部。
認真落實“兩個為主”的要求,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會同市委組織部研究製定區紀委書記、副書記,市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市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等三個提名考察辦法的操作流程,配合黨委做好區紀委換屆工作。抓好關於區紀委查辦腐敗案件以市紀委領導為主的工作規程的執行。2016年,市紀委對各區紀委上報的266件線索處置情況和24件案件查辦情況進行了審核,加強督促指導,切實規範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審查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