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3日 11:18
2016年,在中央紀委和市委的堅強領導下,上海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忠誠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聚焦中心任務,深入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以堅定的決心和有力的措施,治“病樹”、拔“爛樹”、護“森林”,推動形成良好政治生態。
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對苗頭性、一般性問題抓早抓小,按5類標準對反映問題線索分類處置,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市紀委共對202名市管幹部開展了談話函詢。及時處理黨員幹部的“破紀”行為,製定出臺《市紀委機關關於違紀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意見(試行)》,對14起違紀案件采用簡易程序,實現了快查快結。對構成嚴重違紀的及時給予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2016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反映問題線索7430件,初步核實4655件次,談話函詢1873件次,澄清了結2826件次。依規依紀誡勉談話260人,給予紀律輕處分1223人,給予紀律重處分798人,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移送司法機關的90人。
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集中人力、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重點懲處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嚴肅查處了市經信委原主任李耀新,上海公安高等專科欧亿平台原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鄭萬新,東華大學原副校長江建明,上海仲裁委員會原副主任、秘書長汪康武,上海物資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成冠俊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加強反腐敗組織協調。製定關於本市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實施意見,全面細化紀檢監察、審判、檢察、公安機關相互協作配合機製。積極開展“天網行動”,完善追逃追贓工作協調機製,全年共追回外逃人員148名,其中國家工作人員3名,“紅通”人員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