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3日 16:30
1、2016年3月25日晚,市測繪院黨委書記楊海榮公車私用,違規接受有業務往來單位的宴請,並醉酒駕駛構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楊海榮受到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2、2016年2月3日晚,市市容景觀事務中心主任顧育新、副主任樂嘉驊、辦公室主任周彬,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景觀管理處副處長蔣唯峰,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上述4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2016年1月22日晚,普陀區長壽路街道辦事處社區管理辦公室主任張建華及科室5名工作人員,參加有業務往來私營企業的年會並違規接受宴請。張建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2015年10月25日,長寧區市政工程管理中心主任王如春在帶隊赴外省市療休養期間,組織本單位11名工作人員,違規接受有業務往來單位的宴請。王如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5、2013年至2016年期間,閔行區航務管理所副所長黃英、孫平西多次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金,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此外,該所閘港站站長馬潔、春申站站長蔣安青、澱浦河站站長蘇勇也存在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問題,根據違紀情節,分別受到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的查處作出了明確規定,全市黨員幹部要從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中秋、國慶兩節將至,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教育管理,堅決防止“節日 病”的發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重要節點,及時發現和嚴肅查處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品禮金行為,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決防止“四風”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