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至2015年間,嘉定區建管委、區交通委原主任陸曙華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吃請,並收受紅包3.8萬元。嘉定區紀委給予陸曙華黨內警告處分。
2、2011年至2013年,浦東新區世博辦下屬經濟發展促進中心以維修工程、會議費、培訓費等名義,虛列支出195.74萬元,私設“小金庫”,並動用119.22萬元發放單位獎金、福利及購買消費卡送禮等。浦東新區監察局給予該中心原主任嚴威行政記過處分。
1、2010年至2015年間,嘉定區建管委、區交通委原主任陸曙華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吃請,並收受紅包3.8萬元。嘉定區紀委給予陸曙華黨內警告處分。
2、2011年至2013年,浦東新區世博辦下屬經濟發展促進中心以維修工程、會議費、培訓費等名義,虛列支出195.74萬元,私設“小金庫”,並動用119.22萬元發放單位獎金、福利及購買消費卡送禮等。浦東新區監察局給予該中心原主任嚴威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