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了保證2016—2017學年校長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校長獎學金評選條件詳見學生手冊。
二、名額分配
各學院推薦1人,最終評選名額為6—7人。
三、時間安排
1.學生申請:10月18日-22日,學生登錄學工信息系統(http://sms.cqtjzx.cn) 選擇所要申報的獎項進行網上申請,提交申請後在系統內下載word版申請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張A4紙上,一式三份,交至輔導員處。註意:獲獎情況寫明獲獎年度(或時間)及獲獎名稱,並按獲獎層次從高向低填寫(如國家、市級、校級、院級),申請理由以第一人稱書寫,申請人簽名處、學院負責人簽名處均須用黑色水筆手工填寫;
2.學院初評及院內公示:10月23日-10月31日,請於10月31日(周二)下午15:00前在學工系統內審核通過初評學生,並將申報材料(申請表一式三份、佐證材料復印件一式一份、匯總表一份)送學生處滕老師處,申報材料和名單需與系統上報內容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應建立集體評審機製,成立評定工作小組,保證評定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二)已獲得本年度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不再參評。
(三)轉專業學生占原學院名額,由現學院進行系統審核。
(四)材料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參評資格。
特此通知。
學生處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