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部、處、研究所(中心)、應用社會科學研究院、相關教師:
為推進本市高校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優秀青年人才的成長,培養造就一批青年骨幹教師,由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倡議並出資設立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幹培養計劃,簡稱“晨光計劃”,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與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共同管理實施。為做好2017年度晨光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晨光計劃項目的人選必須為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副高級及以下職稱,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發展潛力的上海高校在編在崗教師。
二、資助額度
1.“晨光計劃”項目分為A類、B類,A類為本市本科院校,B類為本市高職高專及民辦高校;
2.“晨光計劃”項目分自然科學研究和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兩大類。自然科學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6萬元。人文社科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2萬元。項目經費由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資助。項目完成期限一般為12至36個月。
3.“晨光計劃”項目在A類欧亿平台人文社科研究類中設立“藝術學”專項,實行單獨成組答辯的評審方式,用於鼓勵藝術類青年教師開展科學研究,藝術創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積累價值的作品集、專著、音像製品成果等。
三、申報方式
1.有申報意願的老師請先與科研處取得聯系,以便做好項目申報工作及校內評審工作,10月10日前未與科研處取得聯系者視為放棄本次申報。
2.申請人請填寫項目申請書及匯總表(詳見附件,也可至上海教育網站下載www.shmec.gov.cn)。申請者須於10月11日當天下班前提交項目申請書一式3份用於校內評審。校內評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參與校內評審的視為放棄本次申報。
3.通過校內評審、公示後被推薦至參與全市評選的老師須提交修改後的申報材料一式8份,電子文本1份,申報材料請於10月24日報送科研處(求實樓203室)。
4.請各學院、部門按照有關要求積極組織項目申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和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將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評審須由項目申請者本人進行陳述和答辯。答辯時間初定於11月初,具體時間待確定後會另行通知。
如有疑問請及與科研處聯系;
聯系人:鄒家瑉;辦公室電話:39225085;
手機(微信):15216776001; Email:kyshupl@163.com
附件:“晨光計劃”項目申請書、“晨光計劃”申報匯總表。
科研處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