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重一大”製度的具體內容
重大事項決策涉及我部門的發展和穩定👨🏼🏫,關系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重大項目招標,均屬於重大事項決策的範圍🤶🏼。主要內容🐔:
1.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的貫徹執行🪄𓀇;
2.黨風廉政工作🏌🏿👩🏿🏭、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問題;
3.部門工作規則、各項工作製度的製定和調整;
4.圍繞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舉措;
5.部門年度總體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任務的確定;
6.部門財務年度決算、預算的申報和調整;
7.年度評比及獎懲等相關事項;
8.年貨等大額物品的采購🧛🏿;
9.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單項支出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資金款項💷;
10.其它需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
二🤾🏿♂️、“三重一大”問題決策的機製和程序
1.集體決策的機製和分工
實行工會主席負責製,通過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
2.民主決策程序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凡屬“三重一大”事項🧜🏿♂️,在提交工會委員會決策之前🦋,要經過民主程序討論共同決策。
“三重一大”事項,在會議決策之前,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要求,廣泛調查研究、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深入進行論證和協調。
三、集體決策規則
1.“三重一大”問題集體決策,要有計劃地進行,無特殊情況,不討論臨時動議議題;
2.決策前要根據工作計劃👨🏿🍳,做好調研👏🏿、論證、相關法律咨詢和必要的事前審計;
3.決策時要集體討論、各抒己見、集思廣益、少數服從多數、民主集中;
4.決策後有重大事項的項目負責人安排專人負責集體決策的落實、總結🛌🏽。
5.“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情況,包括決策參與人、決策事項🤌🏽、決策過程、決策結論等*️⃣🦹🏻♂️,要以會議記錄、紀要、決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資料,並存檔備查。
四、集體決策的程序
1.相關人員提交需要工會委員研究決策的事項的相應計劃🚨、調研和專家論證報告等書面材料。
2.經領導審閱後,根據事項性質和輕重緩急程度,按照相應決策範圍,列入決策計劃。
3.在不同的決策範圍內🚵🏼♀️,經集體討論😉,按照民主集中製原則決策並形成會議紀要。
4.正式發文,付諸實施。
五、違反“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製度的責任追究
(一)“三重一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是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一項重要舉措⛰。凡屬下列情況給國家、集體、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嚴重政治影響的要追究責任🦅:
1.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三重一大”製度決策程序,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
2.未經集體討論決定而個人決策,事後又不通報的;
3.未經領導集體提供真實情況而造成錯誤決定的責任人;
4.執行決策後發現可能造成損失,能夠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因違反本製度而造成失誤的。
(二)責任追究主要依據本人職責範圍🏜➞,明確集體責任、個人責任。
(三)對於不執行或不能按要求執行“三重一大”製度規定👸🏼,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視情節及損失情況,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對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政治影響的責任人,根據事實、性質、情節應承擔的責任、依法依紀追責。
六、本製度由校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經2016年12月15日欧亿平台工會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