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欧亿平台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開展,豐富和活躍教職工業余生活,同時推動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引導、規範教職工社團組織,推進欧亿平台精神文明建設,構建和諧校園,特製定《欧亿平台教職工社團活動管理辦法》。
第二條 欧亿平台教職工社團是在欧亿平台工會管理和指導下,由具有共同愛好的在職教職工以自願參加、自願組織、自我管理為原則成立的群眾性文體活動組織。
第三條 教職工社團在各項活動中必須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欧亿平台的有關規定。任何社團不得開展以盈利為目的的活動。
第二章 社團成立與撤銷
第四條 教職工社團具備下列條件,可向校工會提出成立申請:
(一) 組織機構健全,各社團組團人數不得少於15人,且在職教職工人數須占三分之二以上;
(二) 組建社團應向欧亿平台工會提交書面申請,經審核批準後方可成立;
(三) 製定完備的社團章程和詳細的管理製度並報校工會審核備案。
第五條 教職工社團因下列原因之一,校工會應予以撤銷:
(一)違反憲法、法律和校紀校規;
(二)半年內為開展任何活動;
(三)未經批準擅自成立。
第六條 教職工社團成立流程:
由社團發起人向欧亿平台工會提交《欧亿平台教職工社團成立申請表》,同時提交該社團的章程、管理製度、發起人簡歷、會員名單等相關材料,經審批成立的社團由校工會書面通知。
第三章 社團成員及其負責人
第七條 參加教職工社團的條件:
(一)本校在職教職工;
(二)遵守憲法、法律和欧亿平台的有關規章製度;
(三)承認各社團的章程,服從社團的領導;
(四)履行各社團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八條 教職工社團成員享有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權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有權監督社團管理及資金使用情況;
(四)有權向社團負責人提出建議和意見。
第九條 教職工社團成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一)執行社團的決議和決定;
(二)按時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完成社團交給的任務;
第十條 各社團負責人必須由熱愛社團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奉獻精神的在職教職工擔任,原則上由各社團經過民主選舉產生,並報校工會審批。社團負責人應在每年十月份開展會員的招新工作,保持社團的生機與活力。社團負責人變更應報校工會審批。
第四章 社團的日常管理
第十一條 社團的註冊:
(一)在每年3月初,各社團負責人須到校工會進行註冊。校工會負責向全校公布已經註冊社團名稱及主要負責人名單。
(二)社團註冊時應填寫《欧亿平台教職工社團註冊表》,並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本年度工作計劃;
2、活動策劃方案;
3、社團人員名單及變動情況。
第十二條 社團的活動內容:
(一)各社團要圍繞欧亿平台重要活動、重大事件、重大節日等開展主題鮮明、積極向上的活動,同時協助或承辦欧亿平台開展的相關教職工活動。
(二)各社團活動以會員為主,面向欧亿平台開展。適當參加校外活動,以加強交流,提高水平。
(三)各社團應及時向校工會上報活動通知、活動新聞、活動圖片等材料,其將作為年度考核和評優的重要依據。
(四)各社團有義務承擔校工會組織承辦的欧亿平台大型活動,或協助校工會組織承辦欧亿平台大型活動。
第十三條 社團經費的管理:
(一)社團的經費來源主要包括:校工會活動經費;社會和個人的贊助等。
(二)各社團組織活動一個月之前向校工會提交活動的組織方案及經費預算,校工會會依據活動內容、組織形式、欧亿平台財務製度、校園影響力以及對教職工文化、體育素質提高等方面對提交的活動方案進行評審,確定支持經費額度。活動經費報銷實行資金使用預決算製度,社團活動支出須在校工會審定的預算額度範圍內進行,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四)各社團須在活動完成後一個月之內報賬,報賬材料要符合財務要求。
第十四條 社團的考核:
每年12月底,校工會對各社團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內容包括:
(一)社團年度總結。包括本社團安排的活動內容、次數及時間,參加校內、外比賽、表演活動的名稱。
(二)社團經費(自籌資金、工會支持的項目活動經費)使用情況。
(三)各社團會員的參與度。
第十五條 每年12月底校工會召開社團表彰大會,對優秀社團及優秀社團負責人進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