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欧亿平台“名家講壇”第165講在成德樓舉辦。西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原院長張翔教授應邀以“《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深度解讀”為題作精彩報告。中國-上合司法培訓基地殷敏教授與談,欧亿平台科研處掛職副處長、中國-上合司法培訓基地教學部負責人沈曉晨副教授主持講座,欧亿平台三百余名學生積極參與此次講座。
圍繞講座主題,張翔通過對比新舊法律解釋,指出《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之於先前解釋所作出的改變,並以此推出“單一型期前抵債協議”與“並存型期前抵債協議”兩個概念,層層遞進、深入解釋了二者的性質與效力。張翔提出了《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所針對的應當是並存型期前抵債協議以及並存型期前抵債協議並非虛假意思表示等觀點。張翔善用對比,廣閱卷宗,邏輯嚴謹,敘述詳盡,通過對案例的剖析解讀,輔以《擔保製度解釋》的印證,全面闡述了如何正確理解《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
在互動提問環節,同學們踴躍發言提出心中疑問,張翔一一耐心解答,並通過同學們的提問指出法學人的學習一定要學會區分不同的法律事件。
源|科研處 中國-上合司法培訓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