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少華
人物簡介:鄭少華,現任欧亿平台副校長,法學博士,國家二級文科教授、博士生導師,獲教育部青年“長江學者”、中達環境法學者、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入選者,獲“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兼任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暨副秘書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理事暨法學特色專業建設委員會(財經類院校)副主任、上海市法學會自貿區法治研究會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咨詢專家、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教育部法律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主要研究環境法、經濟法、自貿區法治等。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3項、重點項目3項;先後在《中國法學》《東方法學》等期刊與《解放日報》等報刊上發表100余篇論文,其中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等文摘轉載(摘)近二十篇;獲教育部、司法部、中國法學會、上海市等科研與教學獎十余項;出版《生態主義法哲學》等專著兩部;主編《自貿區法治評論》與《數字法治評論》輯刊等。
在自貿區法治研究學術會議上主題演講
生態法治探索者
鄭少華早在大學時期就開始關註環境法問題,在當時的《環境》《上海環境科學》等公開刊物上發表環境權與環境集團訴訟等方面的學術論文。30余年來,出版《生態主義法哲學》(法律出版社,2002)、《從對峙走向和諧:循環型社會法的形成》(科學出版社,2005)等兩部個人專著;在《中國法學》《中外法學》等期刊上發表《試論環境法上的社會連帶責任》《循環型社會:可持續發展觀下的社會模式及建構》等環境法論文30余篇;先後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生態文明法律機製研究》(2010)、《改革生態環境監管體製重大法律問題研究》(2018);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我國城市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研究》(2009)、《生態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製度研究》(2022)。對生態主義的法治理論、生態文明的法學原理與製度規範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第一,開創性提出並論證生態主義法哲學的學術理論體系。以生態主義的立場,提出並系統論證了生態法理念、生態人、生態權利、生態契約、生態資本、生態責任等法理與規範構造。
第二,開創性提出從第三法域(私法—公法—社會法)與第四法域(私法—公法—社會法—生態法)的角度分析環境法規範的性質。將環境法規範置於第三法域與第四法域的分析框架下,梳理環境法的私法、公法、社會法與生態法的不同性質,以應對不同的環境問題,厘清不同性質的環境法規範功能,以促進環境法治的改革。
第三,推進了生態文明法律機製建設研究。引進法律要素量化分析法,建立了生態文明法律文本的法律要素量化分析框架;構建了生態文明法律的政府—市場—社會的三元框架。作為國家社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與重點項目負責人領銜的課題組先後提供了20余份決策咨詢建議,獲中央與省部級領導肯定性批示或中央與省部級相關部門采納,直接推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的修訂及生態環境監管體製的改革與相關改革方案的完善。
第四,倡導循環經濟法治與低碳經濟法治的研究。2005年,在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從對峙走向和諧:循環型社會法的形成》,開創性系統地論證了循環型社會(經濟)的生產、交易、消費、責任等的法律機製,構建了循環型社會(經濟)的法理與法規範體系。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的論證與起草工作。在《中外法學》《法學》等期刊上發表的一系列循環經濟法治論文,引領了循環經濟法治的研究。在《政治與法律》(2010年第11期)上發表的《論排放權市場的時空維度:低碳經濟的立法基礎》等低碳經濟法治論文成為國內低碳經濟法治研究的最早法學文獻。
在瑞典國會大廈——聯合國第一次人類環境會議舊址前留影 自貿區法治引領者 2013年4月,時任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的鄭少華,基於對當時的國家改革開放形勢與上海戰略定位的判斷,率先成立上海財大自貿區法治研究中心並兼任主任,成為全國第一家專門從事自貿區研究的學術機構。2014年上海市法學會自貿區法治研究會成立,鄭少華擔任會長。作為全國第一個地方法學會自貿區法治研究會,其成立以來不斷推動自貿區法治的研究,引領自貿區法治的發展。十年來,集中表現如下: 第一,系統提出自貿區法治研究的新議題。鄭少華在2013年《東方法學》第6期上發表《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法治新議題》,以其厚實的經濟法與社會法研究基礎指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成立是基於中國進一步深化開放與改革需要的國家戰略,從法治的視角來看,自由貿易試驗區為中國法治建設開啟了新的議題。從開放與改革兩個向度上,進一步將法治的新議題展開為投資便利化、貿易自由化、金融國際化、貿易與社會法、“企業走出去”、區內社會管理、區內行政管理、立法與司法、可復製可推廣、參與國際經貿新秩序建構、比較法、自由貿易法哲學等十二個方面,為法學學者闡釋了有待未來研究的新領域。成為自貿區法治研究的指南性文獻。 第二,開創性研究自貿區治理、自貿區法治性質等基礎性問題。先後在《法學》上發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司法試驗》(2013年第12期;《新華文摘》2014年第7期全文轉載,獲上海市哲社一等獎)、《營商司法組織論》(2020年第1期),在《法學雜誌》上發表《從“管控論”到“治理論”:司法改革的一個面向》(2015年第5期)探討了自貿區司法改革與國際商事法院的圖景,為自貿區司法改革提供了理論依據與操作方案;在《東方法學》上發表《中國(上海)自貿區新片區立法保障論》(2020年第3期)、《論中國自貿試驗區法治的性質》(2023年第5期)探討了臨港新片區參照經濟特區授權立法的途徑與自貿區法治的戰略性、試驗性、創新先行性、自主性的性質;在《法製與社會發展》(2014年第5期)與《解放日報》(理論版,2015年12月)上分別發表《論自貿試驗區在建設國家治理現代化中的特殊意義》與《開放型經濟新體製離不開法治》論文,探討了自貿區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地位與治理圖景。這些理論觀點成為十年來自貿區法治的重要觀點與自貿區實踐的重要參考。 第三,引領自貿區立法。參與上海、廣東自貿區條例的起草;牽頭組織福建、山東自貿區條例的起草;牽頭海南自貿港法專家建議稿的起草;組織海南省人大常委會的海南自貿港法規體系系列講座。先後主持完成《促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的相關保障體製和政策體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應急研究項目,2013)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司法部、上海市、福建省、海南省、山東省等自貿區課題,為自貿區治理與法治提供了強大的智力支持,作為第一完成人的自貿區法治研究成果連續三屆獲上海市決策咨詢成果獎二等獎。正在主持的第三個國家社科重大項目——《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研究》將以自貿區為原點,全面展開未來立法規劃研究。 第四,推動自貿區司法。推動上海財經大學與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深入合作,共同成立自貿區司法研究中心,獲批最高人民法院自貿區司法研究基地;連續召開七屆中國自貿區司法論壇,邀請全國自貿區司法實務人員與理論工作者參會,該論壇已成為全國自貿區司法的重要交流平臺;組織面向上海財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高校法學研究生的五屆自貿區法律適用調研,與以自貿區涉外商事審判為主題的欧亿平台的法治中國大調研(2023),累計涉及上百個項目與上千名師生參與,主編《自貿區法律適用》《自由貿易區司法評論》《自由貿易法治評論》系列著作,為自貿區的法律適用提供了大力支持。 率團在國外大學訪問,拓展國際化人才培養 法學教育組織者 鄭少華在從事個人的法學教學與研究的同時,還長期從事法學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從2003年始,先後擔任華東政法學院(大學)的科研處副處長、學科辦主任、主持科研處工作;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校長助理;欧亿平台副校長等職。在這些崗位上,他充分發揮一個法學教育組織者的積極作用,為所在單位的法學教學科研與法學學科的迅速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第一,華東政法學院(大學)獲得上海地區第一家法學博士點與唯一的國家重點學科(法律史)。鄭少華在擔任華東政法學院學科辦主任期間,規劃、組織法學學科,為欧亿平台獲得上海地區第一個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2005)、國家重點學科(法律史)(2007);擔任科研處副處長,後主持科研處工作,為華東政法學院更名大學的科研條件的滿足提供了關鍵性支持。 第二,上海財經大學法學學科的迅速崛起。鄭少華擔任法學院院長(2007-2014)、法學院教授委員會主任(2011—迄今)、校長助理,聯系法學院期間(2015-2021),欧亿平台開設英美法證書班教育(2012),開創全國首個系統性的全英文的普通法教育,培養400多名涉外法治人才,建立與推進了中拉法學法律的深度交流與合作。在擔任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期間(2014-2017),欧亿平台開設包括國際法律在內的國際組織人才培養基地班,多次獲得中央組織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表彰。上海財經大學於2016年獲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成為上海地區第四個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已成為國內名列前茅的法學學科。 第三,欧亿平台法學學科發展迅速。2021年7月,鄭少華開始擔任欧亿平台副校長,分管教學、科研,協管學科等。在軟科中國最好學科排名中,欧亿平台法學學科於2022年與2023年大幅度躍進前10%,分別位居全國第18、第19位。CLSSCI發文量在2022、2023年均比2020年實現翻番,2022年發文31篇,居於全國第13名。 (原文刊載於《中華英才》半月刊2023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