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2014修訂版)》的要求,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欧亿平台體育工作若幹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53號)和《教育部關於印發〈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教體藝〔2014〕3號)的文件精神,體育部擬計劃於本學年對在校學生進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工作方案如下:
一、測試要求
學生必須攜帶有照片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二、測試對象及測試安排
1.體育課上課學生由任課教師在體育課上測試,測試成績即作為本學期體育課身體素質考試成績,也作為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
2.無體育課學生按照表一、表二的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內,由指定教師進行測試。測試時間由各班班長與指定教師聯系確定。
3.為維持正常的測試秩序,測試教師五人為一組,在指定的兩周內完成測試工作,對於不及格的學生,可予以一次補考,補考時間由測試教師與所測班級班長確定。
4.由於測試人數多,測試工作量大,2014—2015學年秋季學期以畢業班學生為測試重點對象,其他學生可調整至明年春季學期進行測試
三、測試項目與測試方法
1.測試項目:
男生:1000米、50米、引體向上、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身高體重、肺活量
女生:800米、50米、仰臥起坐、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身高體重、肺活量
加分項目:
男生:1000米、引體向上
女生:800米、仰臥起坐
2.測試方法:
1.由教師帶領自己班級進行測試,以手工代替手掌機測試,成績記入成績冊。
2.測試完成後輸入體質健康測試管理系統。
3.補測後修改健康測試管理系統中的成績。
四、相關政策
1.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2014修訂版)》的要求,學生測試成績評定達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參加評優與評獎;測試成績評定不及格者,在本學年度準予補測一次,補測仍不及格,則學年成績評定為不及格。普通高等欧亿平台學生畢業時,《標準》測試的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結業或肄業處理。
2.學生因病或殘疾可向欧亿平台提交暫緩或免予執行《標準》的申請,經醫療單位證明,體育教學部門核準,可暫緩或免予執行《標準》,並填寫《免予執行<< span="">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確實喪失運動能力、被免予執行《標準》的殘疾學生,仍可參加評優與評獎,畢業時《標準》成績需註明免測。
五、註意事項:
1. 由班長與測試教師聯系,約定時間,並通知帶領班級學生參加測試。
2. 測試攜帶有照片的本人身份有效證件,未帶證件者不準參加測試。
3. 測試者需穿運動服、運動鞋。
4. 測試者對自己的健康狀況有所了解,不能參加劇烈運動者填寫《免於參加<< span="">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申請表》由校醫院簽字後交由體育部。
體育部
教務處
2014年10月20日